中国互联网管理的形成际互联网络开展对外新闻宣传暂行规定》,期间先后征 求了中宣部、外交部、新闻出版署、法制办、信息办等 十几个部委办的意见,经修改完善,报请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同志和时任政治局委员的丁关根、邹家华、钱 其琛、罗干同志审阅,中办、国办批准,1997 年 3 月 28 日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名义正式向各地和有关部门印发, 成为中国最早关于互联网内容的管理规定。随后的 1997 年 12 月 11 日,公安部也对外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100 魔豆 | 8 页 | 535.19 KB | 3 月前3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论环境。八、互联网的实践 1995 年底国家明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互联网内容 建设和管理的归口单位。1996 年 10 月份国务院新闻办与 邮电部合作启动“中央对外宣传信息平台“建设,该平 台旨在推动经批准可对外发行的新闻报刊上网,免收机柜费,免收流量费。1997 年 3 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发 关于《利用国际互联网开展对外新闻宣传暂行规定》, 指出:“国家对利用国际互联网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实100 魔豆 | 15 页 | 773.41 KB | 3 月前3
共 2 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