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抖音、小红书上的热搜态势及对舆情引导的启示在国内,既有以熟人关系为主的强连接社交媒介,如微 信、QQ 等;也有以陌生人社交为主的弱关系社交媒介,如微 博、小红书、抖音等。在这些社交媒介中,用户生产、全民 参与保证了数字内容的源源不断,也共同构建了新时代的文 化生态、传播景观。 对比分析:社交媒介内容生态特点 (一)传播模式:全民参与,建构交互关系 传统媒介传播通常采用单向的线性传播模式,信息由传 播者传递给接收者,再通过特定渠道进行反馈,但反馈的即 时 泛 性和权威性,但缺乏互动,受众的参与感不强。 社交媒介的传播强调全民参与和交互,形成自下而上的传播,是一种多维立体的网状结构,它通过鼓励受众参与, 在传播者和接收者之间形成新的关系,彼此沟通、共同协作。 这类传播模式更加重视受众的参与权、表达权,传播的内容 也更加多元,讨论议题不再受传统传播者的限制,具备更多 不可预测性。 (二)受众角色:参与内容生产和分发 传统传播中,受众是“想象中的受众”,是模糊的、不 价值、 社会价值,甚至是政治价值。 (三)文化生态:从参与到狂欢再到迷因 传统媒介构建的文化生态以单向性、权威性和中心化为 核心,强调主流价值和国家认同。传统传播通过固定的时段、 地域分层传播,在同一代人、同区域群体间强化集体记忆, 对社会结构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但其灵活性、多样性都受到较大限制。 社交媒介构建的是典型的参与式文化,其以全体网民为 主体,通过某种身份认同,积极主动地创作媒介文本、传播0 魔豆 | 14 页 | 412.70 KB | 4 月前3
一场“撞”出来的舆情风暴,理想i8对撞乘龙卡车事件舆情报告pdf心阵地,理想高管的“邀约复测”、各方官方声明的首发、# 理想邀请乘龙卡车直播对撞#等热搜话题的形成,都在微博 上完成。短视频平台 视频平台如西瓜视频和抖音也在传播中扮演了重要角 色,作为事件的“视觉放大器”和“全民娱乐场”。碰撞视频 被剪辑后病毒式传播,而网友创作的“理想 i8 撞坦克/航母” 等 AI 梗图和恶搞段子,则在抖音等平台广泛流传,极大地 扩展了事件的受众范围。 四、主要传播话题 理想汽 式表示愤怒。在理想高管的微博评论区,有网友直言“这种 宣传方式不能拿人开玩笑”,认为其“吃相难看”,伤害了品 牌积累的忠诚度。 担忧与期待 乘龙卡车的评论区则涌入了大量表示同情和支持的网 友,称其“无辜躺枪”,并积极参与“卡友申请出战”等互动, 形成了强大的声援声浪。 看戏与起哄(快乐) 大量“吃瓜群众”呼吁双方“直播对撞”,展现了网络舆 论的娱乐化和戏剧化倾向,他们更关心冲突的升级而非事 实的真相。六、事件引发的思考0 魔豆 | 16 页 | 790.77 KB | 3 月前3
舆情管理不得不懂的“吃瓜群众”进行更加深入细致地分析。(一)“吃瓜群众”的语义隐喻 语义隐喻是“吃瓜群众”语义泛化的第一阶段,“吃瓜 群众”通过隐喻的方式达成对新事物的指称,才有可能从 独属于社会热点事件的关键词,转化为全民皆知的网络流 行语。 隐喻的实质就是通过一类事物来理解另一类事物,隐 喻要涉及两个认知领域的语义互动。当两个不同的领域之 间存在某种联系时,可以用一个领域的词去说明另一个领 域的对象,形成 责任感,并做出应有的贡献,而不是当一个事不关己的旁 观者。(彭凯平新浪博客 2016-12-10) “吃瓜群众”在不同事件中都扮演着并不积极的围观 者角色,对事情的真相一无所知,也不存在热情参与的可 能性。 (二)“吃瓜群众”的语义抽象 当“吃瓜群众”成为语言时尚风靡整个网络时,网友们 忽视了“围观者角色”语义是在隐喻机制影响下形成的过 程,将其由具体的围观者抽象成“自嘲或互嘲,用来表示50 魔豆 | 14 页 | 284.60 KB | 3 月前3
智能传播时代网络舆情治理的结构优化与法治因应,有影响力的新媒体、自媒体、网络意见领袖甚至个体,都 可能成为重要的舆论关注的焦点。大量的组织和个体借助技术力量,在网络舆论场域扮演传播者、帮助者、批评 者、点评者等不同角色,形成了网络舆论的新参与格局。 1.数字技术介入舆论场域 数字技术影响网络舆论信息生成。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使得网络信息的生成方式呈现多元 化的特征。网络大数据是指“人、机、物”三元世界在网络空间(cyb 化, 网络表达呈现出便捷和“零门槛”的特征。短视频、碎片化阅读、个性化表达成为传播领域的“宠儿”,使得传统专 业媒体之外的新媒体崛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信息的传播者、加工者,网络传播的全民化时代已然 来临。从全球视野来看,社交媒体的兴起获得了普遍关注,社交媒体平台甚至成为社会群体动员和网络运动的主 要平台,比如 TikTok 成为“反狐狸眼”(counter-Fox Eye)潮流行动的主要平台。TikTok 万条相关信息。在网络热点事件大规模讨论中,有网络参与主体对公平正义、道德准则 的追求,也有不法者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侵犯和侮辱诽谤行为混杂其中。又如,在巴黎奥运会期间,部分“饭圈”组 织借助奥运赛事热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贺某某在网络社交平台诋毁乒乓球运动员和教练员,北京公安机关对其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流量利益裹挟网络表达网络信息传播机制使得参与者的现实责任与网络虚拟身份分离,传统的责任威慑失效,违法者的虚拟网络0 魔豆 | 9 页 | 608.07 KB | 3 月前3
100条定律 网络舆情的1%法则100 条定律|网络舆情的 1%法则 1%法则,也称作参与不均定律,是指社交媒体用户只 有 1%会积极创造内容,9%会进一步参与讨论,如点赞、分 享,90%只是浏览些内容,并不参与互动。意大利经济学家 维弗利度·帕累托曾提出著名定律:80/20 定律 (80/20 法 则)。他在研究中发现,意大利 80%的收入来自于 20%人口, 于是提出 80%的产出来自 20%的投入这个重要定律。后来, 得更加极端,即只有极少数人创造内容,少数人参与互动, 其余大多数人仅仅是浏览。2006 年,美国知名网站设计师杰 柯柏·尼尔森(Jakob Nielsen,2005 年提出十项使用者体验 设计优化原则)发表文章阐述了一个现象,即社交媒体用户 只有 1%(重度创作者)会积极创造内容,9%会进一步参与 讨论(如点赞、分享),90%只是浏览些内容,并不参与互 动。尼尔森将它称为“参与不均”(Participation 75%,编辑次数超过 10000 次的 35 名用户,贡献了超过三 分之一的编辑次数。 1%法则,现已成为网络内容创作的规律性现象。网站如 果有 100 个用户,那么只有 1 个用户会创造内容,9 个用户 会参与互动(评论或提供改进意见),其他 90 个用户仅是浏 览打酱油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用户习惯成为读者,而不 是创作者。无论是 Wikipedia、YouTube,还是 Yahoo Group s,基本符合0 魔豆 | 5 页 | 168.54 KB | 4 月前3
网络舆情治理:理论路径与范式转换(下)预警、研判和应对。该治理路径以满足公众诉求和增进社会 和谐稳定为核心价值导向,以提高网络舆情治理成效为目标, 注重网络舆情治理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网络舆情风险治理的 非人格化和标准化,以及多元主体的实质性参与。其治理方 式逐渐走向赋权共治,治理思路走向数据理性,治理议程走 向交互型沟通,治理模式走向主体平等、权责清晰的并联型 样态,从而大幅提升网络舆情治理的协同性、精准性、民主 化。 1.数字时代的网络舆情风险 (五)情感治理路径情感治理路径强调关注互联网场域中政府、媒体、网民 等行为主体的情感表达。网络舆情兼具信息和情感双重属性, 呈现出网民更容易被情感裹挟的“弱信息-强情绪”的倾向。 该治理路径通过动员、扩散及耦合网络舆情参与主体的情感, 保证网络舆情在正向、正常的范围内波动;以重塑网民的理 性认知,提升其行为能力,推动网络舆情向期望的方向发展。 这种情感转向是网络舆情治理路径的深化与拓展。 1.情感与网络舆情 与网络舆情的“共振”过程包含三个环节:一是情感动员, 通过以共同情感为基础的叙事策略造势动员,建构“我们” 与“他者”的二元对立关系,从而加强身份认同;二是情感 扩散,情感的不断累积促使更多人关注事件并参与讨论,网 络舆情的热度也随着网络互动和情感渲染不断攀升;三是情 感耦合,当情感扩散至相对饱和点,网络舆情治理成效无法 满足公众诉求且没有其他疏通途径时,网民情感诉求的强烈 程度就会达到极致,容易触发集群行为。比如,有学者研究0 魔豆 | 10 页 | 240.70 KB | 18 天前3
网络舆情治理:理论路径与范式转换(上)滞后等问题。因此,亟须健全网络舆情治理法治化体系,通 过完善相关立法、加强网络软法建设、明晰主体权责、深化 监管机制改革等方式治理网络舆情。 以算法为核心的智能数字技术在嵌入网络舆情治理的 同时也限制了公众参与,造成了治理歧视,危害公众隐私安 全。用法治思维提高网络舆情治理能力是网络舆情治理的必 然选择。比如,有学者认为,必须将技术治理置于法律框架 之内,并构建 P2DR 法治保障模式,分别从防护(P)、检 和网络舆情,拥有自己的行业规范,通过分级(Rating)、报告(Reporting)、责任(Responsibility)的“3R”规则强 化市场治理。 在市场治理路径中,政府、互联网运营商、行业协会或 行业组织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网络舆情治理体系的框架构 建,待体系完全成熟后政府便会退出,从而保障行业组织的 自治权。比如,日本总务省管控媒体的方法便是联合由 ISP 运营商、软件开发企业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的自律性组织, 网络,但很大程度上还未摆脱传统意义上自上而下治理的惯 性思维。政府既是“掌舵者”,也是“划桨者”;多元行动 者既是治理主体,又是治理对象;而普通网民成为完全的被 动接受者。政府必须摆脱社会控制思维局限,除了直接参与 治理过程外,还应该与其他行动者建立起伙伴关系,并确定 治理的优先权。也就是说,变三级治理网络为两级治理网络: 多元行动者和网络舆情主体构成一级,政府则位于治理网络 的第二个层级。多元行动者优先行动和网络舆情主体自治同0 魔豆 | 9 页 | 202.60 KB | 1 月前3
次生舆情的产生与应对程度的知情不报,导致信息上的不透明,致使公众舆论情绪不满和积压。涉事主 体回应不当,如“不清楚”等敷衍或卸责之类言论也会招致舆论反感。次生舆情形 式丰富多样,伴随着众多受众意见的参与和对主体事件的深挖,各方的意见相互 交汇、叠加,导致原生舆情发生裂变和延伸。 网民的参与是次生舆情形成的基础。普通网民是次生舆情生成的主力军,网 络意见领袖的表达左右网民情绪,激发网络次生舆情。如果舆情事件刺激到了网 民的基础需求,将形 民的基础需求,将形成新的舆情高潮,加快原生舆情的演变速度。网民的群体心 理影响次生舆情形成。比如:逆反、宣泄心理;窥私、猎奇心理;跟风、从众心 理。 某些话题容易形成次生舆情的燃点。网民对重要议题始终有参与讨论、发表 意见的热情。重要性是新闻价值的要素之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事件与人们 利益的相关程度和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力。一般情况下,社会公共性事件的重 要性高于公民的个人事件,突发事件的重要性高于进展缓慢的事件。娱乐性议题0 魔豆 | 3 页 | 154.38 KB | 11 天前3
数字技术时代国家政权面临的危机与挑战信息的快速传播激发 了民众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情。但是由于个体差异,很多人只 能浅层次地思考。如果民众的政治热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将引起相关信息在互联网上‘病毒式’扩散,引起严重的社会 问题。” (二)基于互联网的社会组织无需组织核心即可实施集 体行动 网络环境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自组治理”模式,借助这个 模式,某些参与者可以有意地限制和影响其他个人参与者的 行为方式。在这个模式下,即使没有管理中心和一个体系化 能够完成以往只有国家和大型组织机构才能完成的事情,法学家马尔文·阿莫里(Marvin Ammori)认为,“数字技术和互 联网大幅降低了边际生产成本和配送成本,这使得在线参与 者能够克服技术、物流成本以及组织上的障碍,共同协作参 与政治行动,并允许社会个体不以金钱为目的参与网络行动, 发挥他们的多余劳动生产力”。作为典型的“无尺度网络 (scale-free networks)”互联网上通信具有很强的鲁棒性,这 过去时代的、基于国家架构的组织机构。为了做到这点,国 家需要确认那些网络参与者的身份,并且对其进行评定以生 成一个新型的国际机构。为了确定能够塑造制度设计和行为 方式的新方法,国家必须要完全掌握类似于 Anonymous 这样 的团队所代表的破坏力。 第二,国家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保护网络的完事性,重构 网络治理体系。为了补充新的网络参与者加入到“提高社会个 体权利和自由”的进程之中,国家必须从根本上重新构思“网200 魔豆 | 10 页 | 278.64 KB | 2 月前3
100 条定律 网络舆情的病毒传播一种情感释放。无论是积极的(兴奋或幽默)或者消极的(生 气或焦虑),高唤醒情绪促使我们分享。他们还进行了神经 系统试验。在一个试验中,一组参与者观看一段经过特殊剪 辑的视频,而另一组观看原视频。在另一个试验中,一组参 与者慢跑一分钟,而另一组保持不动,然后所有参与者阅读 同一篇文章。在两个研究中,均是被激活情感的那一组更倾 向于分享,而且跑步的那一组的分享率是另一组的两倍多。 乔纳·伯杰解释 事能起到制造话题的作用,让人们广泛参与讨论,而品牌与 故事的有效结合,能让品牌在人们心中迅速流淌。 这六条原则,归结起来体现了三个要素。一是与己有关。 研究发现,超过 40%的人谈论的话题都体现着个人经验与私 人关系。用户需要自我形象,那就需要传播、分享与表达, 这些都需要消费社交货币。我的形象、我的故事、我的朋友, 哪怕一件奇葩经历,只要有参与性,就能让用户非常快地自 我复制,如0 魔豆 | 7 页 | 241.33 KB | 4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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